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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能源监管办迅速学习新《安全生产法》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发布时间:2021-06-16 来源:国家能源局云南监管办公室 栏目:电力安全监管

6月15日上午,云南能源监管办组织召开专员办公会议,专题学习新《安全生产法》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对湖北十堰市张湾区艳湖社区集贸市场燃气爆炸事故作出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对当前云南电力安全监管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

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依法依规加强电力安全监管工作,做到严格执法、精准执法、规范执法,让“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进一步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抓实、抓细云南电力安全生产工作,切实保障云南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和电力可靠供应,为建党百年营造良好氛围。

下一步,云南能源监管办将不折不扣抓好《安全生产法》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学习贯彻落实,加大电力安全监管力度,有力推动云南电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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